回转窑的底座相互找正(总体找正)
各底座之间应满足如下要求:
a)相邻两底座中心线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.5mm
b)首尾两底座中心线允许偏差不得大于3mm
c)相邻两底座标高允许偏差不得大于0.5mm
d)首尾两底座标高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mm
具体找正方法:
a) 标高差
b) 首先以带挡轮支撑装置的基础墩为基准点,参照对比窑头窑尾的标高,然后按照 终修正总图的标高差进行找正;
c) 标高差找正可采用经纬仪或水准仪进行,但都必须注意:测量点应在支撑装置底座上表面的横向中心线上,各底座上的测量点连续应为一直线,并重合于或平行于纵向中心线。
d) 横向找平:用调整垫铁的方法使支撑装置底座横向找平。横向找平可选用0.02/1000 的水平仪,分别在底座上表面对称的4~6个位置上找平底座。其偏差不得大于0.05mm/m;
e) 纵向找斜度:用调整垫铁的方法使底座上表面的纵向斜度达到设计要求,底座加工表面斜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0.05mm/m,调整垫铁时,应横向对称地进行,以保证已找好的横行水平。纵向斜度的检测,可采用横行找平时应用的水平仪,水平仪下面垫以斜度规,见图4-3;
f) 综合找平,再次复测横向水平,如出现偏差,要再次调整,重复上面的两项工作内容,直到横向水平和纵向斜度达到合格为准。